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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项目已经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水许可字〔2019〕112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系统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综合会商系统建设、视频监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支撑平台、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采集系统、系统运行实体环境建设等建设内容。
此次招标项目为山东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一),本次招标为标段1:山东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应用服务及系统集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所需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他成员应为软件开发企业;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20年6月10日~6月14日(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7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0531-66895256
地址:历下区华阳路30号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军波、陈志坤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 swzb211@163.com
 
Tags:山东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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