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水许可字〔2019〕112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其他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主要实施内容: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组织水保专项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资质等级为4星及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0日(每天8:30~11:30,13:3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4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户单位全称: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汇东星座支行,账号:2273 2702 4184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31-6689577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坤、刘军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 swzb211@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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